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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选号须知

2017-10-26 09:02:11 

机动车选号须知

 
    办理机动车业务选号时,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一、随机选取号码(适用于各类机动车)
    申请人在计算机随机跳出的50个号码中确定1个号码,简称“50选1”,限时90秒。
    二、互联网自编自选号码(只限小型汽车注册登记)
    (一)申请人可在互联网上自编自选粤Q0A001至粤Q9C999号牌号码。
    (二)号牌编排规则:粤Q后面第一位是阿拉伯数字“0”至“9”任选其中之一;第二位是英文字母“A、B、C”;第三位至第五位是阿拉伯数字任意组合,但三个数字不能同时为“0”。
    预选成功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确认登记。
    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gd.122.gov.cn
    三、保留原号码(只限小型汽车)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机动车三年以上办理报废或转移登记的,在6个月内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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