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依法扣留的交通违法车辆中,部分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仍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予以通告,请未按规定期限处理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持合法手续及时到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接受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对上述扣留车辆予以依法处理。
查询方式
一、查询电话:0662-3385577
二、人工查询:直接到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查询(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4号)。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对上述扣留车辆予以依法处理。
查询方式
一、查询电话:0662-3385577
二、人工查询:直接到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查询(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4号)。
阳江市公安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