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权,男,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阳高速公路大队教导员,二级警督警衔。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8年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个人。
李宗权同志以身作则,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了做好开阳高速公路大队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严防队伍中出现公路“三乱”的情况和民警违法违纪的现象,他常常和同志们一起加班加点工作,深入到每位民警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从源头上把好关,几年来该大队没有出现民警违法违纪的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压事故、保畅通的工作目标。
该同志还是一位关爱家庭的模范丈夫,他妻子在1996年被发现患有癌症,为了妻子尽快康复,他二十年如一日地照顾妻子,常奔波于阳江和广州之间,但他每天都坚持正常上班。2002年,李宗权同志一家被评为全市“五好文明家庭”,成为广大人民警察的楷模和学习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