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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策群力共清网
2011-11-02
[主持人]: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早上好!这里是阳江市公安局——“平安阳江”在线访谈节目的直播现场,欢迎大家的参与。今天在线访谈的主题是“群策群力共清网”,针对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清网行动”,各位网民朋友有什么想要了解的问题和较好的建议,都可以在节目中向我们提出。我们的节目将会通过“平安南粤网”、“阳江警务在线”和“广东省公安厅”新浪、腾讯微博以及“平安阳江”新浪、腾讯微博、139移动社区进行同步直播,欢迎大家积极拍砖灌水。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参加访谈的嘉宾,今天要和大家进行互动的是阳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市公安局“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阮裕贵!您好,阮书记!欢迎参与我们的节目!
[阮裕贵]: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清网行动”,如果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欢迎向我们提出!
[主持人]: “清网行动”自开展以来,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或者听到“清网行动”这个词语,那么“清网行动”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行动?它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以及通过“清网行动”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在这里,我们要请阮书记跟广大网友介绍一下。
[阮裕贵]: 好的。“清网行动”,顾名思义,就是清理被公安机关实施网上缉捕的逃犯的一次专项行动。这张网是公安部建立的一个网络,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信息输入网络,全国公安机关发现被上网的在逃人员,不管是哪里的逃犯都要即时组织抓捕。在今年5月26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查“清网行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清网行动”,它的主要任务是以“全国追逃、全警追逃”的力度统一部署、集中力量缉捕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推动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进一步提升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水平。
[主持人]: 嗯,那我们阳江警方是怎么部署开展“清网行动”的,到目前为止又取得了那些成效呢?
[阮裕贵]: 为确保实现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我局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林春生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开展网上追逃工作。一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一抓集中赴外追逃。市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多个追逃组,由局领导带队,赴全国各地开展集中追逃。二抓敦促劝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局领导带头上门开展政策规劝工作。三抓督导检查。市局派出5个驻地督导组和1个专职督察组,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一逃一档一策”建立完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全警联动,整体作战。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全警“一盘棋”思想,全警动员,协同作战,大大提高追逃行动攻坚合力。三是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等媒体展开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深入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先进典型,形成强大的追逃舆论攻势。通过广泛张贴和发放《通告》、送达《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上门讲解法律法规,宣传“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等,促使在逃人员家属放下思想包袱,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规劝逃犯早日投案自首。四是落实奖惩,激励斗志。充分发挥“一网考”的指挥棒作用,调动民警追逃积极性;严格落实奖惩,对工作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视情给予检讨、停止执行职务专司追逃、调离原岗位、撤职等处分;落实通报制度,促进良性竞争。对专项行动战果实行“一天一通报、一周一排名、一月一考评”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工作动态和战果,促使单位、警种间比学赶超、良性竞争,有效地推进了我市“清网行动”向纵深发展。行动以来至11月2日止,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网上逃犯557名,其中公安部B级通缉逃犯1名,厅领导包案逃犯1名,历年逃犯359名,5年以上逃犯136人,行动前命案在逃人员62人,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在逃人员149人,此外,还协助外省市抓获网上在逃人员69名,全省成果排名位居第三,有效地消除了治安隐患,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 从阮书记介绍的情况来看,我市清网行动取得了效果不错。
[阮裕贵]: 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市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以及公安民警的努力。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少春,市委副书记、市长魏宏广亲自过问,多次听取“清网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丘志勇亲自到市公安局督导“清网行动”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林春生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广大民警放弃休假,全力以赴。特别要多谢广大人民群众在这次清网行动中为我们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为我市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主持人]: 据我了解,在清网行动中,政法机关在投案自首方面公布了一些宽大的政策,是这样吗?
[阮裕贵]: 是的。今年8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发布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明确提出在12月31日前主动向广东省各级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根据在逃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在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联合发布了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提出在12月1日前主动向司法机关等单位和组织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主持人]: 那我市在逃人员的投案自首情况如何?
[阮裕贵]: 在我市,经公安机关规劝、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350名,占抓获在逃人员总数的62.84%
[主持人]: 好,谢谢阮书记!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也对目前阳江的清网行动有了初步的了解。节目进行到这里,我们要留出时间给广大网友和阮书记进行交流互动。之前,我们已经在阳江警务在线、平安阳江新浪腾讯微博上发布了节目预告,向广大网友征集问题、意见和建议,接下来,我们来看网友们对“清网行动”还有哪些疑问和建议。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oj6170”留言问:这次“清网行动”追回了一批逃犯,为很多受害人申了冤,这样行动是否一直搞下去?
[阮裕贵]: 这次是集中追逃的专项行动。但追捕逃犯是公安机关的一项日常工作,我们这次也会认真总结,为今后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提供经验。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诚诚789留言问:我有一个朋友以前因抢东西在逃,想回来自首,应怎样做?
[阮裕贵]: 可主动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也可以信函、电报、电话、委托亲友等方式与公安机关联系。
[主持人]: 来自“腾讯微博的网友我无劣”问:投案自首是否一定可以从轻处理?
[阮裕贵]: 投案自首从轻处理是法律的规定。《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ZHYAZZZ问:投案自首后是否会立即被关起来?
[阮裕贵]: 不一定,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和司法厅8月3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的规定,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依法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遛马看花问:我有一个朋友,他的一个朋友曾经犯了一个案子逃跑了好久,前段时间他到我朋友家,找到我朋友,在我朋友家里住了几天,还对我朋友说没有钱,叫我朋友给点钱他继续跑路。现在正在搞清网行动,我朋友很担心,他应该怎样做?
[阮裕贵]: 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名树公园留言问:听说清网行动只对5月26日前犯事的人有帮助是不是真的?我一个朋友是6月份犯的事,清网行动对他有帮助吗?
[阮裕贵]: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只要是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寻梦者之旅留言:我是阳东人,去年被人刺伤,后来公安上网追逃这个凶手,凶手自首后派出所又放了他,听说是因为现在有“清网行动”,自首可以保释,是不是真的?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见血封喉网友问:伤害我家人的犯罪嫌疑人回来投案自首,我听说公安机关会对他从轻处理,我觉得不理解,合法吗?
[阮裕贵]: 你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说明他确有悔改的表现,与法律教育、改造犯罪的目的也是相符的。因此,《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理。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浪漫咖啡屋留言问:犯重罪的人投案自首也可以取保吗?如果不能取保谁还去自首?
[阮裕贵]: 单从犯罪的角度是不可以取保,但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取保,比如怀孕、危重疾病等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被取保的。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取保也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投案自首最主要的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理,比如要判15年的刑期,可能从轻判10年。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前关押的时间计入刑期,早入早出其实更好。有一个故意伤害致死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说,他逃跑后,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没有固定职业,只能打散工,有家不能回,也不敢跟家里联系,看到警察、听到警笛都会心惊胆战,晚上也没睡过好觉,经常在恶梦中警醒,一直在良心的谴责和害怕被捉的恐惧中生活,直到投案自首之后,在看守所里才真正睡的着。所以,很多逃犯是愿意抓住“清网行动”这次机会,投案自首,从新做人的。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阳春山水2983网友问:投案自首到案发地,还是户口所在地?如果到户口所在地,案发地是不是会为难加刑啊?到案发地,户口所在地是不是不给出证明,就办不了取保候审?
[阮裕贵]: 不用担心,到哪个公安机关自首都是一样的。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YXX-恋香留言问:我朋友因赌博被通缉,请问现在回来自首是不是可以不判刑啊?
[阮裕贵]: 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但是否轻到不被判刑,要视具体案情,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定。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夜风hello留言:发现逃犯后我该如何做?
[阮裕贵]: 可拨打报警电话110,0662—3310044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电话举报,或通过信件、邮件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登录公安机关的网站举报(邮箱:yjqwsd@126.com),也可以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
[主持人]: 来自阳江警务在线的网友liuxing留言:举报有无奖励?如果被报复怎么办?
[阮裕贵]: 对于举报有功人员我们将视情给予奖励。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公安机关一定依法严惩。
[主持人]: 来自腾讯微博的网友---jacob---留言:我有一个朋友被骗了几万元,现在这个骗子投案自首了,他的钱还能追回来吗?
[阮裕贵]: 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是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做好的一项工作。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主持人]: 来自腾讯微博的网友---微风---留言:现在全国都在抓逃犯,如果在去投案自首的路途中,被警察抓到了,怎么办?
[阮裕贵]: 只要你能证明你是在去投案自首的路途中,被警察抓到了,还是可以认定为投案自首的。建议想投案自首的,按照刚才答复网友的方式,联系公安机关,说明你的姓名,涉嫌的案件,在什么位置,约定时间、地点后,再去投案自首。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鲍肯鲍尔—留言:逃犯的亲友规劝逃犯投案自首,但逃犯不肯去,有什么解决方法吗?
[阮裕贵]: 要坚持多做思想工作,或者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做好规劝工作。
[主持人]: 网友:好0小子,发处:新浪微博留言:群众将逃犯线索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会不会帮举报群众保密?
[阮裕贵]: 为举报群众严格保密是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公安机关将为举报群众保守秘密并予保护。
[主持人]: 来自腾讯微博的网友听品音乐人生留言:逃犯投案自首后,再检举其他逃犯线索有没有好处?
[阮裕贵]: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主持人]: 来自腾讯微博的网友_оJ同學ˊ留言:我是受害人家属,现在砍伤我兄弟的凶手已捉回,我希望公安机关从重处理。
[阮裕贵]: 请这位网友放心,公安机关一定会严格依法作出处理。
[主持人]: 来自新浪微博的网友“我本性情”的留言:有看到敦促投案自首的通告,但想知道如果不投案自首,会有什么后果?
[阮裕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通告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发布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一经抓获,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在此,敬告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不要再抱任何侥幸心理,认真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主持人]: 谢谢阮书记!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进行到这里。可能还有很多网友的问题来不及回答,节目结束之后我们的工作人员会继续对大家的留言进行答复,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阳江公安工作!节目最后,我们请阮书记再跟大家说几句!
[阮裕贵]: 我们欢迎广大网友通过阳江警务在线、“平安阳江”新浪腾讯微博向我们举报犯罪线索,希望在大家的支持下,取得“清网行动”的全面胜利!再次谢谢大家的参与。
[主持人]: 嗯,这也是我们访谈的目的——“群策群力共清网”!好,再次感谢阮书记参与我们的直播节目,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关注!再见!